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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家弘:從禁槍難看美國大眾民主與精英民主

美國是世界上最著名的“民主”國家,民眾的“控槍”意愿卻難以實現(xiàn)

2018年3月24日,美國各地舉行了大規(guī)模的“控槍大游行”。據(jù)CNN報道,僅華盛頓市的游行人數(shù)就達到八十萬。游行者們舉著各種自制的標語牌,高呼口號,要求加強槍支管控??吹竭@些震撼的畫面,聽到這么強大的呼聲,人們不禁要問:在美國禁槍為何這么難?美國是世界上最著名的“民主”國家,民眾的意愿為何不能實現(xiàn)?然而,事情并非這么簡單。

美國的槍多是世人皆知的。美國人手中大概有三億支槍,平均人手一槍。在槍多的地方,涉槍案件的數(shù)量自然就多。美國每年發(fā)生的各類涉槍案件多達數(shù)百萬,包括一些發(fā)生在校園等公共場所的惡性槍擊事件。毫無疑問,槍支管理不嚴是槍多與槍案多的直接原因。但是,加強槍支管理在美國步履維艱。

意見嚴重分化,“禁槍派”與“擁槍派”力量旗鼓相當

在這個問題上,美國人的意見嚴重分化,而且觀點眾多。如果大致把民眾劃分為“禁槍派”與“擁槍派”,那么雙方的力量旗鼓相當。

全美步槍協(xié)會是“擁槍派”的中堅力量。該協(xié)會成立于1871年,現(xiàn)有大約三百萬會員,包括一些政治家,如前總統(tǒng)小布什。該協(xié)會強調(diào)公民持有槍支是聯(lián)邦憲法第二修正案賦予公民的一項基本權利,并宣稱要堅決反對國會通過任何限制槍支買賣的法律。全美步槍協(xié)會不僅代表了槍支持有者的利益,也代表了武器生產(chǎn)商和銷售商的利益。

一般來說,執(zhí)法機關和司法界人士都主張加強槍支管理。例如,全美警長協(xié)會及各州的警長協(xié)會就是“禁槍派”的主要力量。他們認為,雖然槍支可以作為公民自衛(wèi)的手段,但是在現(xiàn)實生活中,槍支更多地被用作犯罪的工具。因此,要想加強社會治安,必須加強對槍支的管理。不過,“擁槍派”的人不同意這種觀點。他們認為,正因為社會中暴力犯罪猖獗,公民才需要用槍支來保衛(wèi)自己。

涉及不同利益集團,總統(tǒng)提出的方案也未必能得到國會認可

民間眾說紛紜,政府也爭論不休。早在1993年,美國總統(tǒng)克林頓就提出了“嚴格槍支管理和加強警察力量”的打擊犯罪計劃。然而,在美國的政治體制下,這些涉及不同利益集團的事情往往是說起來容易做起來難,總統(tǒng)提出的方案未必能得到國會的認可??肆诸D的計劃就成了國會中兩黨斗爭的犧牲品。此外,美國的司法系統(tǒng)也可以推翻行政機關和立法機關的決定,而這也為槍支管理增加了障礙。例如,美國國會在1990年頒布了《校區(qū)禁槍法》,規(guī)定市民不得在離校園1000英尺的范圍內(nèi)攜帶槍支;后來又在1994年頒布了《學校禁槍法》,規(guī)定任何帶槍進入學校的學生都將被勒令停學一年。但是美國聯(lián)邦最高法院在1995年4月的一項裁決中宣布《校區(qū)禁槍法》違憲——違反了憲法賦予美國公民的自由和權利。這顯然是對美國“禁槍派”的一個打擊。

最近,美國有人呼吁就槍支管控問題舉行全民公投,但是并未得到廣泛的響應。美國人已經(jīng)習慣于由國會通過法律來決定國家大事。哈佛大學的美國歷史學家伯納德·貝林教授曾經(jīng)指出,讓普通民眾參與國家的政治決策是不合適的,因為將廣大疆域上的裁縫、修鞋匠、種地農(nóng)夫還有牧羊人全都集中起來,并且還期望他們能夠處理和解決一國之中最為重要的問題,這并不合理,一定會影響政府運行的效率。因此,美國的建國者就選擇了“精英民主”的模式。

大眾民主與精英民主

大眾民主與精英民主是民主概念的一對范疇。所謂“大眾民主”,就是由一個國家或地區(qū)的全體或大多數(shù)人直接參與的民主運作。大眾民主又被稱為直接民主(其實二者并非盡同),就是由全體人民按照“多數(shù)決定”的原則直接決定國家大事,譬如一些國家或地區(qū)在面臨重大決策問題時舉行的“全民公投”。法國人具有民主傳統(tǒng),因此常采取全民公投的方式解決有爭議的問題。例如,1962年10月,法國人民通過全民公投的方式確立了總統(tǒng)普選制。英國雖然是君主立憲制國家,但是也會舉行全民公投。例如,2016年6月23日,英國就其是否脫離歐盟的問題舉行了全民公投,結果是贊成脫歐的人超過半數(shù),其票數(shù)占52%。

所謂“精英民主”,則是由一個國家或地區(qū)的少數(shù)精英代表人民決定國家大事。這是當今世界上民主國家的基本模式,可以稱為“精英代議制”。在這種模式下,人民代表或精英的選任是保障民主的關鍵,而人民代表或精英的選舉也是民主運作的基本形式。于是,人們就容易把選舉與民主混為一談,認為民主就是選舉,就是“一人一票”。其實,選舉并不等于民主,選舉只是實現(xiàn)民主的手段或保障。直接選舉仍然屬于精英民主的范疇,仍然是由少數(shù)人代表人民去決定國家大事。不過,直接選舉可以讓大眾直接選任人民的代表,因而能夠強化這些代表對大眾的責任感并有助于人民利益的保障。

用通俗的話講,民主是大眾的事兒,但是小眾的活兒。小眾要實現(xiàn)大眾的意愿。那么,如何讓小眾做好大眾的事兒?如何保證這些政治精英堅守“以民為主”?這正是民主制度要解答的問題。顯然,美國民主制度沒有解決這個問題。

(作者為中國人民大學教授、中國行為法學會副會長)

[責任編輯:焦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