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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推進信訪工作法治化 依法按政策解決人民群眾信訪問題

深入推進信訪工作法治化,是黨中央對加強和改進人民信訪工作作出的重要決策部署,是貫徹落實新時代黨的群眾路線,更好地維護群眾合法權益的重要舉措,是全國信訪系統堅定擁護“兩個確立”、堅決做到“兩個維護”必須完成好的重大政治任務。

充分認識深入推進信訪工作法治化的重大意義

深入推進信訪工作法治化,是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信訪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必然要求。習近平法治思想是全面依法治國的指導思想,明確要求在法治軌道上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對做好信訪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論述和重要指示批示,形成了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強和改進人民信訪工作的重要思想。其中一項重要內容,就是堅持把信訪納入法治軌道,要求強化法律在化解矛盾中的權威地位,引導群眾依法表達訴求,讓當事人切實感到依法律按程序就能公正有效解決問題。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必須深刻理解信訪工作法治化是全面依法治國的應有之義,在新時代信訪工作總體布局中突出法治的規(guī)范、保障和引領作用,把信訪工作法治化擺到更加突出、更加重要的位置,不斷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fā)展、化解矛盾、維護穩(wěn)定、應對風險的能力,在法治軌道上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

深入推進信訪工作法治化,是落實《信訪工作條例》的必然要求。2022年2月25日中共中央、國務院發(fā)布的《信訪工作條例》,健全完善了信訪工作體制機制,系統優(yōu)化了信訪事項受理辦理程序,是新中國成立以來第一部全面規(guī)范信訪工作的黨內法規(guī),是信訪工作法治化的標志性成果,為新時代信訪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全面貫徹落實《信訪工作條例》各項規(guī)定,就是要把其中的精神和要求轉化為開展工作、處理問題、化解矛盾的路徑指引,轉化為依法決策、依法行政、依法辦事的共識共為,這是信訪工作法治化的重要內容和關鍵所在。全面貫徹落實《信訪工作條例》,實質就是深入推進信訪工作法治化,進一步規(guī)范信訪事項處理程序,優(yōu)化工作流程,做到依法按政策解決信訪問題、維護群眾合法權益。

深入推進信訪工作法治化,是破解信訪工作難題、提升信訪工作質效的必然要求。黨的十八大以來特別是近年來,各地區(qū)各部門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強力推進解決信訪突出問題,堅持依法及時就地化解信訪矛盾,全面推行訴訪分離、依法分類處理、網上信訪等改革創(chuàng)新措施,推動全國信訪形勢持續(xù)平穩(wěn)向好,信訪總量和結構出現歷史性變化,信訪秩序逐步好轉。但也要清醒看到,當前國內外環(huán)境深刻變化,許多矛盾問題通過信訪渠道反映出來,信訪工作任務仍然很重。要破解這些實踐難題,推動信訪工作更好適應形勢任務需要,必須深入推進信訪工作法治化,創(chuàng)新機制,壓實責任,持續(xù)推動信訪工作質量變革、效率變革、動力變革,更好地擔負起為民解難、為黨分憂的政治責任。

深入推進信訪工作法治化,是改革信訪工作制度機制、推動信訪工作高質量發(fā)展的必然要求。法治是預防和化解信訪矛盾的最有效方式,最具有權威性,也較少留有后遺癥。推進信訪工作法治化,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對新時代信訪工作改革發(fā)展作出的決策部署,是推動新時代信訪工作高質量發(fā)展的必由之路,是一項優(yōu)化制度、完善機制的系統工程,既事關人民安居樂業(yè)、社會安定有序、國家長治久安,也關乎信訪事業(yè)的未來發(fā)展。必須迅速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決策部署上來,堅持改革完善信訪工作制度,深入推進信訪工作法治化,更好地把信訪制度優(yōu)勢轉化為治理效能,推動信訪工作在新時代新征程實現高質量發(fā)展。

準確把握信訪工作法治化面臨的新形勢新使命

深刻領會信訪工作法治化的新要求。推進信訪工作法治化,就是將法治理念和依法治國要求貫徹到信訪制度運行中,切實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做好信訪工作,使信訪工作依法運行。一是信訪法規(guī)制度體系完備,與相關制度保持銜接協調,就是要做到信訪工作有法可依,以良法促善治;二是機關、單位信訪工作職責法定、權責一致,就是要依法明確各級機關、單位的信訪工作職責,厘清職責邊界,嚴格依法依規(guī)履職,做到法定職責必須為、法無授權不可為;三是信訪工作依法規(guī)范運行,信訪問題依法按政策得到解決,就是要對信訪工作運行程序、方式方法、責任體系建立明確的標準和要求,堅持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在法治的軌道上、法律的框架內解決信訪問題,保障群眾合理合法訴求按照法律規(guī)定和程序就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結果;四是信訪行為依法有序理性,既要堅持權利本位,切實維護群眾合法權益,也要堅守秩序價值,依法規(guī)范群眾的信訪活動,引導群眾依法理性表達訴求;五是依法信訪的理念深入人心,形成機關單位依法辦事、人民群眾依法信訪的良好生態(tài)。

充分肯定信訪工作法治化取得的新成效。1995年國務院頒布《信訪條例》,第一次以行政法規(guī)的方式對信訪工作作出專門規(guī)范,2005年根據形勢任務進行了修訂。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持把信訪納入法治化軌道,先后制定印發(fā)一系列重要文件,對信訪制度改革和信訪法治化作出安排部署。2020年黨中央明確將制定信訪工作條例列入黨內法規(guī)制定計劃,作為補短板、強弱項、填空白的重要制度安排。2022年1月24日,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批準《信訪工作條例》,2月25日以中共中央、國務院名義發(fā)布,自5月1日起施行?!缎旁L工作條例》的制定出臺是信訪工作領域貫徹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的生動實踐,是信訪工作法治化的集大成者。經過多年努力,信訪工作法治化取得明顯成效。一是基本形成了以《信訪工作條例》為統領、以《關于依法處理涉法涉訴信訪問題的意見》《關于創(chuàng)新群眾工作方法解決信訪突出問題的意見》《信訪工作責任制實施辦法》等為支撐的相對完備的信訪工作法規(guī)制度體系,構建了較為完善的信訪工作責任體系。二是信訪工作更加規(guī)范高效,信訪事項依法及時受理率、按期辦結率明顯提升,信訪事項辦理時長大幅縮短,一批時間長、難度大的“骨頭案”得到有效解決,維護了群眾合法權益。三是信訪行為更加依法有序,信訪秩序持續(xù)向好。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圍基本形成。

清醒認識信訪工作法治化面臨的新挑戰(zhàn)??隙ǔ煽兊耐瑫r也要看到,在工作層面存在一些需要加強和改進的地方。比如,有的信訪事項發(fā)生地或單位沒有切實履行化解責任,導致“小事拖大,大事拖炸”;有的以程序性辦結代替實體性化解,導致“案結事不了”;有的訪訴分離沒有落實到位,沒有及時依照法定程序辦理;有的對有權處理信訪事項單位的監(jiān)督力度不夠,對侵犯群眾利益的行為沒有及時追究責任;等等。解決這些問題,根本在于要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信訪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貫徹《信訪工作條例》的有關規(guī)定,切實把信訪工作法治化的有關要求落實落地。

堅定信心,久久為功,持續(xù)推進信訪工作法治化走深走實

推進信訪工作法治化是一個系統工程,涉及方方面面,要緊緊圍繞“權責明、底數清、依法辦、秩序好、群眾滿意”的目標,扎實做好各方面工作。

推進預防法治化,信訪問題源頭治理要到位。注重前端、狠抓預防,是有效防范信訪矛盾產生和激化、累積的有力舉措,也是依法依規(guī)做好信訪工作的重要基礎。深入開展信訪問題源頭治理攻堅行動,堅持和發(fā)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夯實信訪工作基層基礎,提升基層信訪工作水平,不斷提高基層解決信訪問題、化解信訪矛盾的質效。著力健全完善鄉(xiāng)鎮(zhèn)(街道)信訪工作聯席會議機制,破解鄉(xiāng)鎮(zhèn)(街道)信訪工作力量薄弱的難題,切實為信訪工作重心下移、關口前移提供有力保障。堅持依法決策、依法辦事,正確處理改革發(fā)展穩(wěn)定關系,作決策、上項目不僅要進行經濟效益評估,而且要進行社會穩(wěn)定風險評估,防止在決策、審批等前端環(huán)節(jié)因工作不當產生社會矛盾。堅持嚴格執(zhí)法、公正司法,嚴格按照法定權限和程序行使權力、履行職責,最大限度避免因不作為、亂作為等引發(fā)信訪問題。扎實推進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建立完善多渠道收集社情民意、常態(tài)化排查化解矛盾糾紛機制,深化領導干部接訪下訪,及時發(fā)現解決群眾生產生活的實際困難,防止矛盾激化、減少信訪上行。

推進受理法治化,信訪事項轉辦督辦要到位。受理是信訪事項處理的初始關,是甄別是否屬于處理范圍、明確辦理責任主體、確定處理途徑和程序的關鍵環(huán)節(jié)。信訪部門要對信訪人反映的事實和訴求進行認真分析、甄別,做到分清性質、明確管轄,精準轉送交辦。有權處理的職能部門按照依法分類處理信訪事項的要求,明確是否受理,并確定處理途徑和程序,做到路徑清晰、分流準確。堅持準確登記,做到“底數清晰”。及時、全面登記信訪事項,保證信訪數據完整準確,是推進受理法治化、辦理法治化、監(jiān)督追責法治化的前提,也是實現精準統計、科學考核的基礎。熟悉路徑指引,做到“心里清楚”。按照《信訪工作條例》規(guī)定要求,對受理的信訪事項認真審核、準確分類、嚴格把關。把事項層級區(qū)分清楚、把問題性質區(qū)分清楚、把是否受理區(qū)分清楚,做到精準分流、精準轉送,讓各類信訪事項依法有序運轉。依法精準轉送,做到“辦得規(guī)范”。對適用信訪程序處理的事項,督促有權處理機關嚴格按規(guī)定時限和程序受理辦理,依法按政策解決群眾合理訴求,做好政策解釋和教育疏導工作。加強宣傳引導,做到“說得明白”。用通俗易懂的語言對信訪群眾進行耐心細致的政策解釋,讓群眾知道自己的信訪事項通過哪個途徑、依據什么法律規(guī)定、按照什么程序去反映和解決,明白找誰辦、怎么辦。

推進辦理法治化,信訪事項依法按時處理要到位。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工作原則,督促相關職能部門依法按程序處理職責范圍內的信訪事項,信訪部門要加強督查督辦,推動落實到位。推動職能部門落實依法辦理責任。分清信訪事項性質,對意見建議類事項,認真研究論證,存在合理性可行性的及時予以回復;對申訴求決類事項,區(qū)分不同情形,分別導入不同途徑按規(guī)定、按程序、按時限進行辦理。對重點領域政策性、群體性信訪問題突出的情況,要加強研究,從政策法規(guī)層面拿出對策,推動批量化解。依法做好督查督辦。對有關職能部門辦理程序不規(guī)范、超期辦理、實體處理不到位等問題,加大督辦力度,確保程序規(guī)范、實體到位、事心雙解。嚴格信訪事項復查復核。進一步完善復查復核程序,細化操作規(guī)程,督促復查復核機關切實做好依法糾錯、釋法明理、推動化解等工作。堅持把調解優(yōu)先貫穿始終。通過強化與司法部門協調對接,推動信訪與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有機聯動,做到訪調結合、能調則調,形成形式多元、分層遞進、銜接順暢的調處化解機制。

推進監(jiān)督追責法治化,對失職瀆職問題要問責到位。有效的監(jiān)督和精準的問責是推動信訪工作責任落實的重要保障,也是確保信訪事項化解到位的關鍵所在。把明責、盡責、追責貫穿信訪工作各環(huán)節(jié)全過程,樹立有權必有責、權責相一致、有責要擔當、失責必追究的正確導向。嚴格履行信訪部門“三項建議”職責。堅持依法履職、提好建議、提準建議,切實讓“三項建議”發(fā)揮應有作用,推動對不依法履職導致信訪問題、不依法解決信訪問題等問責追責成為常態(tài)。充分發(fā)揮聯席會議辦公室職責作用,對在信訪工作中履職不力、存在嚴重問題的,及時提請信訪工作聯席會議進行約談、通報和掛牌督辦。用好問責“利劍”,對失職失責典型問題要盯住不放、嚴肅處理,必要時進行通報和曝光,達到問責一個、警醒一片的綜合效應。改進優(yōu)化信訪工作考核辦法。把工作重心放在解決問題上,嚴防“層層加碼”“變形走樣”等問題的發(fā)生。

推進維護秩序法治化,對信訪違法行為要及時依法處理到位。信訪工作法治化既要規(guī)范機關單位及其工作人員的信訪工作行為,堅持依法按程序辦事;也要規(guī)范信訪人的信訪行為,引導依法逐級走訪、文明理性表達訴求。科學界定違法行為是實現依法處理到位的前提,要按照《信訪工作條例》以及有關規(guī)定,明確細化需要依法處理的違法行為具體情形,為實現對信訪工作主責單位和信訪群眾的“雙向規(guī)范”提供依據和支撐。嚴格信訪工作紀律,提高信訪工作的規(guī)范化水平,切實保障群眾正常信訪權利,避免因方法不當而引發(fā)或激化矛盾。加強溝通協調,對于極少數人在信訪活動中或以信訪為名實施違法犯罪行為的,各級信訪部門以及有權處理的機關、單位要加強與政法機關的溝通對接,協調公安機關依法及時做好現場處置和責任追究工作,樹立維護信訪秩序的鮮明導向。強化法治宣傳,推動《信訪工作條例》學習宣講進鄉(xiāng)村進社區(qū),在辦信、接訪過程中做好對信訪群眾的普法宣傳,并公開曝光極少數以信訪為名實施違法行為的典型案例,進一步樹立正確導向。

(作者系中央社會工作部副部長,國家信訪局黨組書記、局長)

責任編輯:潘旺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