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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時期農村貧困問題及其治理

30多年前,雖然我國的整體福利水平與今天無法相比,西方世界也將中國列為貧困國家,但貧困并不是當時的大眾話語。當然,這除了與當時的社會分化程度很小、人們的相對貧困感不強有關之外,與當時我們信息相對閉塞,不了解外部世界的發(fā)達程度也不無關系。

而當一個國家內制約經濟發(fā)展的制度性因素被逐漸消除之后,借助于相對公平的政治、經濟和社會條件和已有的基礎設施和教育水平,在助推經濟迅速起飛的同時,使增長的效應平等地惠及到包括農村貧困人口在內的整個社會大眾,不斷減少貧困人口數量,就成為發(fā)展經濟過程中要解決的重要問題之一。

我國農村貧困格局的新變化

在經濟高速增長和城市化快速推進的同時,地區(qū)差異和個人條件、發(fā)展機會等的差別逐漸造成了收入分配的不平等,在進入新世紀以后,這一問題愈加嚴重,農村貧困格局在新的歷史時期有了新變化:一是在城鄉(xiāng)二元結構的限制下,快速的城市化和工業(yè)化進程催生大量的貧困人口,從貧困特性上,可將這種貧困稱之為轉型貧困,或短期性貧困和過渡性貧困。這個群體中的一部分人會在經濟發(fā)展中獲得機會從而走出貧困,一部分人會隨著城鄉(xiāng)一體化的社會保障制度的改善而保持在貧困線以上,還有一部分人則會落入貧困陷阱,這部分人即構成了所謂貧困的增量;二是原來一直沒有擺脫貧困的,而且處于貧困代際傳遞狀態(tài),在工業(yè)化和城市化過程中逐漸深陷貧困陷阱的人口,就處于我們說的絕對貧困,這個群體因陷入長期性的貧困而構成貧困的存量。

由于經濟增長的主要領域越來越遠離貧困人口所能從事的產業(yè),經濟增長的直接減貧效應越來越小。長期以來一直具有很強的減貧效應的農業(yè),在國民經濟中所占的比重不斷下降,因此,除擁有相當大的資源規(guī)模之外,依靠傳統(tǒng)意義上的(小規(guī)模的)基于農業(yè)開發(fā)的扶貧措施,很難解決尚存的農村貧困問題。近幾年貧困問題之所以引起高度關注,主要就在于貧困存量減少的速度在下降,也就是在現有的經濟社會條件下,貧困人口似乎很難走出貧困。事實上,大部分的貧困人口已經落入結構性貧困陷阱,這是新時期扶貧工作面臨的新挑戰(zhàn)。

農村貧困治理的目標

面對前述的貧困格局,在目標上,一方面要防止處于轉型狀態(tài)的脆弱群體落入貧困陷阱。這些群體主要生活在中西部地區(qū),由留守人口、流動人口和主要以小規(guī)模農業(yè)經營獲取收入的農民組成。這些群體,除少數陷入絕對貧困以外,多數屬于脆弱群體。只要這些地區(qū)的經濟發(fā)展保持一定的增速,加上改善社會保障制度以及采取阻斷貧困代際轉移的積極措施,并注重提升人力資本水平,就能夠使很多農民遠離貧困陷阱。另一方面,要幫助落入貧困陷阱的群體跨出陷阱。這部分群體主要生活在邊遠山區(qū)和自然條件較差的地區(qū),呈現出明顯的多維度貧困的特點,自身脫貧難度較大。針對以上兩個目標,新時期的農村扶貧開發(fā)工作,應著眼于如何減少貧困增量和存量兩個方面。

減少貧困增量的目的,是防止脆弱群體落入貧困。這個方面,農村扶貧開發(fā)工作可大有作為。農村扶貧開發(fā)政策制定的初衷,主要是針對那些由于各種條件所限,特別是因區(qū)域經濟條件欠缺而不能在經濟增長中受益的群體,實施補償性的政策。一方面,其面對的是有能力但沒有條件擺脫貧困的人群;另一方面,其主要是圍繞經濟開發(fā)、特別是以農業(yè)為主的開發(fā)性活動進行的設計。因此,在轉型問題突出的地方,只要經濟社會發(fā)展規(guī)劃中對扶貧有足夠的優(yōu)先性考量,開展農村扶貧開發(fā)工作,就能夠在防止脆弱群體落入貧困陷阱方面發(fā)揮重要作用。

但是應注意的是,除了移民搬遷和建房補貼等少量項目具有一定的保障功能外,農村扶貧開發(fā)政策本身并無直接的社會保障功能,也無法直接對接農村流動人口和留守人口的需求,更無法直接阻斷貧困的代際轉移。除非一些有獨特資源的地區(qū),通過產業(yè)開發(fā)可以產生明顯的減貧作用以外,多數農村貧困地區(qū),單純通過一般性、小規(guī)模的農業(yè)生產來防止脆弱群體落入貧困陷阱非常困難。因此,今后的扶貧工作要考慮大扶貧的戰(zhàn)略,其中亦包括建立完善的社會保障制度,采取有效的阻斷貧困代際轉移的措施等。

逐漸減少貧困存量是農村貧困治理的第二個著眼點。與轉型性貧困不同,處于貧困存量中的貧困人口,大都處于長期性貧困的狀態(tài)。這部分群體具有多維度貧困、脫貧非常困難、存在一定的分層等特征。特別是處在最低端的群體,基本是完全需要被保護的人群,很難在一般性的開發(fā)式扶貧中受益,需要社會保障等制度的扶持。但是若有如互助性開發(fā)等特殊的開發(fā)措施,這個群體依然可以維持生計并在社會保障制度的助推下越過貧困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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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習林
標簽: 貧困問題   時期   農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