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摒棄地方主義凝聚抗疫共識

核心提示: 突如其來的新冠肺炎疫情對我國的社會治理、公共衛(wèi)生應急管理、醫(yī)療保障制度等提出了嚴峻挑戰(zhàn)。在這一背景下,個別地區(qū)的地方主義有所抬頭。全局觀念缺位、法治思維缺場、應急能力缺失是地方主義滋生的內在根源?;诖?,應當以治理創(chuàng)新為突破口,轉變治理觀念、創(chuàng)新治理方法、優(yōu)化治理資源供給,從而最大限度地避免地方主義帶來的負面影響,凝聚全社會協同抗疫的合力。

【摘要】突如其來的新冠肺炎疫情對我國的社會治理、公共衛(wèi)生應急管理、醫(yī)療保障制度等提出了嚴峻挑戰(zhàn)。在這一背景下,個別地區(qū)的地方主義有所抬頭。全局觀念缺位、法治思維缺場、應急能力缺失是地方主義滋生的內在根源?;诖?,應當以治理創(chuàng)新為突破口,轉變治理觀念、創(chuàng)新治理方法、優(yōu)化治理資源供給,從而最大限度地避免地方主義帶來的負面影響,凝聚全社會協同抗疫的合力。

【關鍵詞】社會治理 重大疫情 地方主義 【中圖分類號】D261.3 【文獻標識碼】A

在當前舉國抗擊疫情的現實場域中,部分地區(qū)的地方主義有所抬頭。地方主義抬頭不僅會破壞疫情防控工作的大局,也會影響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zhàn)總體目標的實現。正如習近平總書記強調的,“疫情防控不只是醫(yī)藥衛(wèi)生問題,而是全方位的工作,各項工作都要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zhàn)提供支持”。因此,有必要明確地方主義帶來的現實影響,考察地方主義滋生的內在根源,從而采取有針對性的應對措施。

個別地區(qū)的地方主義的現實影響滲透于疫情防控的工作過程之中,并集中表現為破壞整體協同格局、損傷社會抗疫共識、影響抗疫工作有序推進等方面

地方主義盡管在不同的歷史階段有程度各異的體現,在一定范圍內、一定領域中具有復合化的影響,但落腳于應對重大疫情的現實場域,在當前疫情防控工作依然面臨嚴峻考驗的情況下,其負向功能更顯突出,即在多個維度影響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序推進,制約疫情防控工作的實效性。具體而言,地方主義的現實影響滲透于當前疫情防控的工作過程之中,并集中表現為破壞整體協同格局、損傷社會抗疫共識等方面。

地方主義破壞整體協同格局。疫情防控是一場總體戰(zhàn),需要以高效合理的協同格局為依托,形成“全國一盤棋”的局面。在當前應對重大疫情的背景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優(yōu)勢顯著體現在能夠集中力量辦大事,能夠以科學的部署以及有力的手段織密疫情“防護網”、筑牢風險“安全閥”。制度層面的鮮明特質構筑了疫情防控工作的總體框架,從根本上確立了當前全國上下合力應對疫情的協同格局。只有充分發(fā)揮各方面的積極性,持續(xù)強化功能互補以及機制聯動,加強不同地區(qū)、不同領域的協調整合,才能形成有力推動疫情防控工作的有效體系。落腳于實踐環(huán)節(jié),地方主義在相當程度上影響著這一格局的構建。具體而言,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zhàn)是當前國家利益最生動的體現,是現階段我國工作的重心所在,而這一中心任務的實現不僅依賴于頂層設計,更要落地實施,體現成效。在疫情防控任務逐步下沉的過程中,部分地方政府僅著眼于本地區(qū)的工作需要,忽視了疫情防控的整體性以及協同性,依賴簡單粗暴的政策手段遏制疫情的蔓延,甚至出臺了一些與國家整體利益相抵牾的政策措施。毋庸置疑,疫情得到有效防控的支點是全國范圍內的廣泛動員,遏制疫情蔓延依賴于各地區(qū)、各部門疫情防控工作實效性的實現。但著眼于整體視角,忽視公共利益的地方政府行為并不能真正為疫情防控工作作出貢獻,反而容易使其在片面思維的支配下盲目行動,進而干擾總體工作的推進。在現實場景中,圍繞緊缺物資調配、復工人員返崗等多項問題,地方主義的種種表現都在不同程度上影響著相關戰(zhàn)略部署的落地與實施,破壞了聯防聯控的協同格局,制約了疫情防控工作的整體推進。

地方主義損傷社會抗疫共識。疫情防控是一場人民戰(zhàn)爭,是保衛(wèi)人民群眾生命安全以及身體健康的斗爭。因此,疫情防控工作離不開人民群眾的廣泛參與,需要在最大程度上調動社會公眾的積極性,從而凝聚強大合力。只有依靠人民群眾才能更好克服困難,只有廣泛動員民眾才能匯聚強大力量。回顧我國在不同時期應對重大公共安全事件挑戰(zhàn)的成功經驗,人民群眾齊心協力、眾志成城的精神風貌始終是貫穿其中的鮮明特質。在當前應對重大疫情的背景下,發(fā)揮社會公眾的積極性、主動性、創(chuàng)造性,完善群防群控工作體系,尤為重要。這不僅是疫情防控工作的艱巨性、復雜性所決定的,更是對諸多現實問題的應然回應。換言之,社會抗疫共識的有效凝聚影響著群防群控部署的落地程度。在更為具體的視角下形成齊心協力應對疫情的共識性認識,是凝聚社會抗疫共識的具體指向。而社會抗疫共識的整合與凝聚,不僅依賴于社會宏觀環(huán)境的價值引領、輿論引導,同時也為微觀環(huán)境的生動現實情境所影響。回歸于疫情防控的現實場域,以各類“硬核”封鎖手段為代表的抗疫舉措,在不同地區(qū)取得了相當程度的成效,但“一刀切”式的簡單化處理方式也內涵著地方主義的底色。不可否認,地方主義影響下的相關措施并非與疫情防控總體目標完全背離,其在一定程度上能夠緩解所在地區(qū)的部分疫情防控壓力。但不容忽視的是其引發(fā)的負向效應,即會加劇社會公眾的分歧與誤解,放大本地區(qū)與其他地區(qū)、本地人與外地人的對立關系,影響社會抗疫共識的凝聚。

在應對重大疫情的現實背景下,全局觀念缺位、法治思維缺場、治理能力缺失是地方主義滋生的內在根源

在相當長的一段時期內,地方主義得到了有力控制,并逐步為積極理性的政治行為模式所代替,協調聯動的整體格局成為主基調,為發(fā)揮當代中國制度優(yōu)勢、推動經濟社會發(fā)展提供了內生動力。但在應對重大疫情的現實背景下,囿于多重因素的影響,部分地區(qū)的政府行為又呈現出地方主義傾向,在不同方面造成負面影響,破壞了疫情防控大局。究其根本,全局觀念缺位、法治思維缺場、治理能力缺失,是地方主義滋生的內在根源。

首先,全局觀念缺位。地方利益與國家整體利益的互動關系是政治實踐的核心議題,在理性框架之下,兩者之間存在著深度的耦合性,地方利益應當為國家整體利益所統領。毋庸置疑,國家整體利益的達成是對地方利益作出整合與協調的結果,在相當程度上依托于地方政府的支撐及維護。同時,對于地方利益的認識也應當置于國家整體利益的語境之中,地方利益與國家整體利益之間不存在現實意義上的割裂。換言之,拋卻對國家整體利益的考量,地方利益的實現是缺失現實依托、浮于表面的,并不能夠在實質層面上真正達成。這一邏輯的基點在于,地方政府應當具備準確把握國家整體利益的能力,進而以全局觀念、整體意識觀照自身行政實踐,于地方利益與國家整體利益的契合點、公約數精準發(fā)力,并根據現實狀況的變化調適施政策略、優(yōu)化舉措選擇,以助力宏觀層面的目標達成。落腳于當前應對重大疫情的現實背景,國家整體利益突出表現為完善“全國一盤棋”的工作格局,整體布局防控舉措、系統優(yōu)化工作體系,以實現全國范圍內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序推進。相對應地,在疫情傳播速度快、涉及范圍廣的情況下,地方政府更應明確自身在防控格局中的定位,綜合考慮本地區(qū)防控任務及其對重點地區(qū)、全國防控工作的影響。但囿于全局觀缺位,部分地方政府缺乏對疫情防控工作的全局性認識,未能正確處理地方利益與國家整體利益之間的關系,忽視疫情防控的總體性與協同性,僅滿足于地方防控任務的完成,使得地方利益與國家整體利益倒置。全局觀念缺位的影響使得邏輯錯配無法被及時糾正,地方政府在缺乏有效應對手段的同時,轉而訴諸“一關了之”“一停了之”“一封了之”“哪里來的哪里去”等短視行為,干擾了疫情防控工作的協調聯動部署。

其次,法治思維缺場。在疫情形勢依然嚴峻的背景下,依法防控的重要性越發(fā)凸顯,推動防控工作在法治軌道上運行也成為當前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zhàn)的題中應有之義。自疫情發(fā)生以來,圍繞立法、執(zhí)法、司法、守法各個環(huán)節(jié),聚焦于法律修訂、條例完善等多個方面,法治力量的作用發(fā)揮為疫情防控的持續(xù)推進提供了強有力的支撐,有效保障了各項工作的高效完成。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解決新問題、化解新矛盾,正逐步成為疫情防控工作中的廣泛共識。但不能忽視的是,部分地區(qū)仍然存在法治思維缺場的問題,乃至于出現法律原則讓位于地方利益考量的不良局面。這不僅破壞了依法防控的合理秩序,也為地方主義提供了生長溫床。具體而言,在一味追求地區(qū)內防控效果最大化的導向驅動下,出現了挖斷公路、截留物資、損毀設施等背離法治理念的行為。這類行為雖然能在一定程度上為地方政府短期目的的達成提供幫助,但用簡單粗放的地方舉措代替法治手段的做法存在顯著弊端。法治構筑了依法行政的底層邏輯,是優(yōu)化治理效能的有效路徑,也是約束與規(guī)范政府行為的重要準繩。法治精神的偏廢不僅不利于地方長遠利益的實現,也會在潛移默化中致使地方主義持續(xù)滋生,進而破壞疫情防控工作的整體格局。

最后,應急能力缺失。強大的應急能力是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依托,也是相關戰(zhàn)略部署有效落地的條件。疫情防控工作實效的生成與一定的應急能力相匹配,只有具備契合于不同條件、適應于多元情境的應對能力以及處置手段,才能推動既定目標的高效率達致。疫情發(fā)生的突發(fā)性、疾病認識的曲折性等多重因素疊加,不僅凸顯了防控工作的困難程度以及復雜屬性,也要求各地區(qū)、各領域發(fā)揮更為積極的作用,為整體工作的推進提供有力支撐。應急能力適配與否在很大程度上影響著系統功能的發(fā)揮??梢哉f,應急能力缺失是地方主義生成的內在根源之一。具體而言,科學有效的疫情防控要求地方政府在著眼于宏觀層面的整體工作進展的基礎上謀劃本地區(qū)的應對策略,但由于應急能力未能達到有效處置風險、科學化解危機的水平,促使部分地方政府的防控舉措更多聚焦于“不出事”的行為邏輯,即將應對所在地區(qū)面臨的防控壓力作為首要目標,從而致使地方主義持續(xù)固化、加深。事實上,深度依賴自上而下的、控制與命令的傳統型應急管理工具并不能滿足疫情防控工作的現實要求,反而容易催生績效壓力下的不合理地方政府行為。同時,高度關注事后被動處置而輕視事前主動預警的流程,不僅會削弱地方政府的應急管理效能,也會激發(fā)以滿足短期需求為目標的盲目性舉措與行為??傊?,囿于多重因素的制約與影響,應急能力缺失已經成為當前地方主義滋生與發(fā)展的重要誘因。

當前,疫情蔓延擴散的態(tài)勢得到了有力控制,但地方主義產生的負面影響仍不容忽視

在黨和國家的堅強領導下,全體人民眾志成城、萬眾一心,相關戰(zhàn)略部署陸續(xù)落地實施,各項應對舉措相繼取得成效,疫情蔓延擴散的趨勢得到了有力控制,疫情防控工作取得了階段性進展。但不容忽視的是,地方主義的存在已經成為影響疫情防控工作實效性的關鍵因素。因此,應當以治理創(chuàng)新為發(fā)力點和突破口,推動治理觀念更新、強化治理手段拓展、優(yōu)化治理資源供給,凝聚全社會協同抗疫的合力。

首先,更新治理觀念。只有以全國視野考量疫情防控工作,在大局中精準定位、精細謀劃,推動治理觀念更新,才能有效遏制地方主義滋生與蔓延,真正發(fā)揮集中力量辦大事的顯著優(yōu)勢。在應對重大疫情的背景下,推動治理理念更新既是矯正地方主義的重要支點,也是提升疫情防控工作實效性的關鍵環(huán)節(jié)。為此,應圍繞主客觀兩個維度持續(xù)發(fā)力,兼顧主體自覺提升以及外部力量強化,以復合化手段推動治理觀念更新。具體而言,一要引導各級領導干部增強責任擔當,在科學謀劃本地區(qū)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時,充分考慮對重點地區(qū)以及全國大局所可能形成的影響,明確自身定位與職責,做到既守土盡責又協調聯動。一方面,應注重強化責任意識。要引導各地區(qū)把地方疫情防控工作置于全國大局之中,更好解決本地區(qū)疫情防控工作中的突出問題、尖銳矛盾。同時,自覺服從統一指揮,積極落實相關戰(zhàn)略部署,把為全國抗疫工作提供助力作為決策、施策的內在要求。另一方面,應注重發(fā)揮擔當精神。要引導各地區(qū)、各領域積極配合聯防聯控工作部署,切實擔負起使命職責,著力回應疫情形勢變化所提出的新挑戰(zhàn)、新訴求,自覺把地方政府決策統一到疫情防控總體布局上。二要做好各層次的督導檢查。更新治理觀念、增強大局意識,既是矯正地方主義的必然要求,也是當前疫情防控工作有序開展的重要方向。因此,應對疫情防控工作中出現的大局意識淡薄、全局觀念缺位等問題作出時效性回應,更好發(fā)揮督導與檢查的作用,強化矯正地方主義的外部助力。具體而言,就是要著眼于不同階段、不同地區(qū)疫情防控工作的重點方向,聚焦地方主義集中的重點領域,增強督導檢查的針對性與實效性,對不擔當、不作為、短視性決策、“一刀切”式的行為及時問責與處置,生成鉗制地方主義滋長的外部制約。

其次,創(chuàng)新治理方法。法治是約束與規(guī)制多元化社會主體行為的基本手段,矯正地方主義的關鍵就是運用法治力量規(guī)范地方政府行為,在維護合理地方性舉措的同時,保障國家整體利益的充分實現。為此,一要不斷完善法律法規(guī),健全相關法律體系,推動地方政府治理在法治的軌道上運行。具體而言,一方面,要更好發(fā)揮現有法律的作用?!吨腥A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fā)事件應對法》《突發(fā)公共衛(wèi)生事件應急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實施辦法》等國家法律、行政法規(guī)、部門章程共同組成了當前疫情防控的法律制度體系,為推進政府治理的法治化轉型奠定了基礎。而遏制地方主義的滋生與蔓延,應推動形成尊重法治原則、崇尚法治精神的觀念,增強疫情防控工作的法制化、規(guī)范化程度,把地方政府行為納入到法治框架中。另一方面,要著眼于法治實踐的現實需要以及疫情防控中出現的新問題,不斷完善現有的法律法規(guī),以更為全面、綜合的法律體系為地方政府的治理行為提供遵循、強化約束。二要強化法律有效執(zhí)行以及實施過程中的監(jiān)督,增強消解與制約地方主義的外部力量,更好規(guī)制地方政府的行為。對只著眼于地方利益而侵害國家整體利益的不當做法、不合理決策進行及時糾偏。具體而言,一方面,要嚴明執(zhí)法、公正執(zhí)法,以強有力的法律執(zhí)行強化法律權威,對防控工作實踐中的違法行為進行快速響應,增強地方政府依法決策、審慎施策的自覺意識。另一方面,要強化法律實施過程中的監(jiān)督。要發(fā)揮社會力量在執(zhí)法監(jiān)督方面的積極作用,重視輿論監(jiān)督的功能發(fā)揮,對違反法律規(guī)定、損害國家利益的地方政府行為予以重點關注,及時發(fā)現傾向性、苗頭性問題,運用法治力量、法治手段消除地方主義。

最后,優(yōu)化治理資源供給。地方利益與國家整體利益的協調不僅受地方政府的主觀因素影響,同樣也受治理水平的制約。高效運轉的地方治理是有效統籌地方利益與國家整體利益的必要條件以及內在要求。封路筑墻、截留物資、無差別勸返等地方主義舉措的背后,潛藏著的是應急能力及治理能力不足。換言之,破除與矯正地方主義,既要關注理念層面的變革以及策略手段的更新,發(fā)力于大局意識、全局觀念的強化以及治理手段的拓展,也要把治理水平提升納入議程。疫情防控工作的總體性決定了只有把各個領域、不同環(huán)節(jié)、多元渠道有機整合,才能取得顯著工作實效。而在這一視野下,治理資源的有效供給就成為矯正地方主義傾向的關鍵所在。為此,應聚焦于新興技術賦能以及多元主體參與,充分發(fā)揮新興技術在應急管理上的顯著優(yōu)勢,有效激發(fā)多元主體在群防群控中的突出作用,筑牢矯正地方主義的治理效能基礎。一要強化新興技術賦能,激活蘊藉于新技術業(yè)態(tài)之中的巨大潛能,持續(xù)優(yōu)化治理資源供給。具體而言,應不斷完善技術支撐治理效能的機制安排,更好運用大數據、云計算、人工智能等新興技術手段,發(fā)揮其在保障調度、信息處理、動態(tài)監(jiān)測、趨勢預測等方面的作用,提升地方政府應急管理的針對性與有效性,減少疫情防控工作中的盲目性舉措。舉例而言,在疫情防控工作實踐中,“健康碼”、疫情防控預警平臺等為地方政府深化聯防聯控提供了重要助力。二要強化多元主體參與,積極引入社會力量參與疫情防控工作,擴大治理主體范圍。應基于不同主體的特點及優(yōu)勢豐富疫情應對手段,完善多元主體參與的疫情應對模式,強化群防群控工作格局的力量保障,提升外防輸入、內防擴散的能力,以生態(tài)化思維優(yōu)化治理資源供給,形成統籌本地疫情防控工作、助力全國抗疫大局的良好態(tài)勢。

(作者為南開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教授、博導;南開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博士研究生劉博對本文亦有貢獻)

【注:本文系天津市高校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研究聯盟成果】

【參考文獻】
①《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召開會議 研究加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人民日報》,2020年2月4日。
②《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 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人民日報》,2020年2月6日。
③《疫情防控要堅持全國一盤棋》,《人民日報》,2020年2月5日。
④習近平:《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 奪取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勝利——在中國共產黨第十九次全國代表大會上的報告》,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年。

責編/孫渴 美編/李祥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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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一丹]
標簽: 社會治理   疫情防控   地方主義